杀了慕容子枭之后,孟缺赶到了医院。其时骚年会已经有很多兄弟守在那里了,一番询问之下,好在知道了大猩猩没什么大事,胸口三条肋骨断裂,虽然伤不及命,但若想完全复圆亦要等上半年许。
孟缺叹息了几声,进入到病房看了一下昏睡中的大猩猩,也没在医院地停留多久,开了小弟的一辆车疯狂地朝着一条不知道去向的马路狂飙。
但凡郁闷的心情都是需要发泄一下的,将车子的速度挂到极限,这一次孟缺没有使用任何龙血之力,车子开着开着,却是来到了海边。眼看着金色的沙滩被正午的阳光晒得似如黄金,偶尔有着几个男男女女悠闲自在地躺在沙滩之上舒服地晒着太阳。
转了一个弯,孟缺猛地一下踩了刹车,将车停了下来。下了车之后,他狂声大叫着,对着大海冲了过去。
也没管海里的浪究竟有多大、有多猛,他直接扑了上去,几个眨眼间,他就彻底地被海水给淹没了。
那些个在海边悠闲地晒着太阳的人,忽地瞥着他发了疯似的一冲进大海,几下就没见人影了,顿时惊慌了起来,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起,道:“我勒个去,刚才有个疯子跳海自杀了,你们看见了吗?”
“嗯,好久没看到这样的疯子了,话说前些天还有人跳黄埔大桥来着,今天居然有人跳海,唉唉……”
正在他们谈论间,海水大潮退却了下去,沙滩之上惊现一个站如古松的人影来。那人无视惊涛骇浪,站在凶猛的海水当中既如古松又如山岳,似乎无论什么都不能将之撼动。
凶猛的海水翻涌间,将他那单薄的身影打得若隐若现。却是惊呆了那些晒太阳的围观众,众所周知,凡人之力是有限的,想要跟自然之力抗衡,那无疑是以卵击石。可站在海水当中的那位“强人”却是跟奥特曼一样坚挺,完全打破了自然科学的定律。
孟缺在海水当中凝立了十多分钟,方才走了出来,浮躁的心终于是冷静了下去。回想着从yz市一直走到今天,自己跟爷爷跟大猩猩经历了许多许多。然而这一切的目标都是为了孟氏的兴起而努力,大猩猩做为一个局外人,能够帮自己至此,完全是因为他对自己的信任。
可是今天自己却是为了泡妞而致使他险些丧命,孟缺很愧疚、很自责,还好大猩猩只是断了三根肋骨,若是他被慕容子枭给打死了,那么自己将自责一生。
被海水冲刷得完全冷静了下来,孟缺发誓以后一定要保护到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人的生命是十分脆弱的,一旦逝去了,也就永远不再了。
抬头瞄了一眼太阳,此刻却是正躲在居中的云朵之中。初夏的温度很温柔,海风吹在人的身上,使之有一种懒洋洋的感觉。
深呼了一口气,孟缺在众多惊讶的围观群众看外星人一般的眼神当中从沙滩上走了回去。回到车上,运起龙血之力,以《虚灵三镜》火之镜的玄妙释放出热量来,原本湿透了的衣服,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变得彻底地干了。
拣起扔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手机,本想看看现在是什么时间,打开手机却看到一个未接电话。
电话是沈梦盈打来的,一想到她,孟缺发自内心地笑了一下。这丫头也不知道现在过得好不好,蒙军一死,她虽然得了自由,却也就再也没有可倚仗的了。兴许她仅凭自己的写作可以维持生活,但是她还有着一个无良老爸,他能一朝把女儿卖给蒙军,说不定明日就能再把女儿卖给他人。
在这物欲横流、物竞天择的sh市,很难想像像沈梦盈这样的一个弱女子该如何生存下去。
“喂,梦盈吗?”孟缺收拾了一下心情,回拨了一个电话给沈梦盈。
“嗯,孟缺,你……今天中午有空吗?”沈梦盈的声音依旧那么温柔,给情绪消沉中的孟缺带来了一种莫名的舒服感。
“有空,美女召唤,我自然是有空的。”同样的一句话,若放在以前,孟缺可以嬉皮笑脸地说出来,可今天情绪不佳,却是苦笑着说了出来。
沈梦盈听出孟缺的语气有异,问道:“怎么了?听起来似乎你不太开心的样子。”
“没有,只是突然想到了一些感伤的事,一时间没走出状态而已。”孟缺耸了耸肩,故作轻松地说着。
“哦。”沈梦盈顿了一下,声音略有涩意地问道:“上次你不是说想尝一下我做的饭菜嘛?今天中午我特意多买了一些材料,如果你有空的话,可以来我这里吃个午饭。”
吃饭?现在的时间的确是近中午了,也该是吃饭了。孟缺稍微想了一下,点点头,道:“好的,你现在住哪里?我马上过来。”
沈梦盈听得孟缺答应了,便微笑着道:“我还是住在以前这里啦,蒙军……蒙军死了之后,也没人来骚扰我们了,而我不喜欢跟家人住,所以就继续在这里窝着。”
“嗯,好吧,我很快就来。”
挂了电话,孟缺不禁唏嘘。像沈梦盈这样的姑娘,全国也不知道有多少个。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她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命好一点的,也许可以找个好男人嫁掉,若是命不好的,估计就被自己的无良老爸私下里卖给别人了。
想着这些问题,孟缺的心情更加的沉重,一路无话,当把车开到了沈梦盈所住的小区的门口的时候,他忽然看到俏丽可人的大美女沈梦盈居然站在小区口等待着自己,她也不知道在这里等了多久,美丽的脸上带着一抹温馨的笑容,就像是一个幸福的妻子,正等着自己的老公回家吃饭。
这样的一幕画面挺感人挺温馨的,至少孟缺被感动到了。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身份特殊,他时常有幻想过只要能过上这样平凡而稳定的生活,足以满意了。
把车停了,孟缺下得车来,看着跟随车子进来的沈梦盈,他一句话也没说。两人一碰面,他直接把手张开了,做了一个要拥抱她的姿势。
而沈梦盈瞧他如此,先是怔了一下,随即脸儿微红,也并不拒绝。雪白的银牙轻轻地咬着嘴唇,几个快跑就投进了孟缺的怀中。
孟缺抱着她,紧紧地抱着,感受着她温暖的怀抱、凝神的馨香,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道:“见着你真好。”
沈梦盈是一个很特别的女人,每一次看到她,孟缺都觉得她像一个孩子,一个脆弱且天真的孩子。
“为什么好呢?”沈梦盈不太明白孟缺这句话的意思。
其实孟缺这句话也没有什么意思,只是抱着她,又心而发的一声感慨而已。
“没事,走吧,我们吃饭去。”
“嗯。”
二人上了楼,一边走一边聊。当问及沈梦盈的父母时,她似乎有点避讳,踌躇了一会儿也还是对孟缺说了实情:“我爸妈都离开这里了,在你把他们从蒙军手里救出来后,他们连夜就走了,说是害怕青帮的人报复。”
“那你怎么没走?”孟缺问道。
“因为我……”本来有一个回答反射性地要脱口而出,沈梦盈却不由自住地将后半句话给回吞了下去,沉吟了一下,道:“因为我习惯了sh这个地方。”话一说完,她既显得羞涩又显得失落。
羞涩,是因为害怕孟缺看穿了自己的心思。而失落,则是恨自己没勇气把刚才本来要说的话给说出来。
孟缺因为心情被大猩猩事件的影响,观察力没有变得很敏锐,更没有注意到大美女沈梦盈脸颊上浮起的两片红晕,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下之后,非常理解地点了点头,道:“是啊,人都是有怀旧之心的动物,一旦形成习惯就很难改得掉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了。”
一听这话,沈梦盈暗咬了咬嘴唇,鼓起了几分勇气,道:“不是的,其实我没走,也不完全是因为习惯问题,其实……其实还有一个原因的。”
“还有一个原因?什么原因?”孟缺木头一般,依然未能看穿大美女的心思。
沈梦盈有点小失望,嘴中有话,却是无论怎么鼓起勇气也难说得出来,末了,嘴巴一撅,道:“我之所以不走,是因为答应了某人,欠着某人一顿饭呢,没还给他这顿饭,我就算走了,心里也会不安的。”
闻言,孟缺就算真的是一块木头,也该是能听得懂其中的意思了。沈大美女的话虽然说的委婉,但里面要表达的其实只有一句话,那就是——“我不走的原因,是因为你。”
“某人……岂不是我?”孟缺看着沈大美女,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自己这一刻的心情。
沈梦盈却没回答他,出了电梯之后,就径自走向自己的家,拿钥匙开门,含笑着道:“某人是笨蛋,你却是个傻瓜!”
孟缺凝立不动,定了好几秒,始才发自内心地一笑,心里头暖洋洋的,登时几个快步就跑了上去将沈梦盈给抱在怀里,并且狠狠地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