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静静地躺在床上,凌霄拿着一个小本子记着黄舒雅告诉他的信息,他一边写,一边梳理它们。
激情表演了一个多小时,嗓子都快哑了,付出了这样代价之后他总算是得到了他想要的信息。那就是在圣地波卡教堂的那次见面的时候,恰逢威廉博格神父主持了一次葬礼。死者也是一个神父,根据他生前的遗愿,他被安葬在了一个教会专属的墓地。
那个墓地在剑桥城郊外,名叫圣仆之家。这个墓地只有神父的遗体能安葬进去,或者对教会贡献非常大的并得到许可的教徒的遗体也是可以安葬在那个墓地之中的。
一番梳理,凌霄的心里也慢慢形成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思路。
圣地波卡的教堂,哈佛大学图书馆本部,最后是郊外的“圣仆之家”,这三个地方,必有一个是约翰博格神父所暗示的地方。
“我和黄舒雅已经去过圣地波卡的教堂了,哈佛大学图书馆本部也去过了,就只剩下一个圣仆之家没有去,明天我就去看看。”凌霄的心里打定了主意。
梳理到这里已经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刚刚活跃起来的思维却没法一下子平静下来来,凌霄从床上爬了起来,披上睡衣离开了他的房间。他准备去厨房找点喝的,在黄舒雅的房间里的那段时间他的嗓子的消耗实在是太大了。
厨房很宽敞,厨具也高端大气,一台两开门的冰箱就差不多有普通人家的衣橱那般大小。就更别说那些高档的橱柜和烹饪器具了。
“黄叔也真是的,舒雅读个书而已,至于这么花销吗?这简直是娇惯她,难怪舒雅越学越坏了。当初,黄博还是正宫太子的时候,她可是一个很有个性和理想的女孩子啊,现在……哎!”凌霄嘀嘀咕咕地说这着话,然后从大冰箱里拿了一瓶芒果汁。
环境能改变一个人,这话真的很有道理。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丫头,忽然变成亿万富豪的宝贝千金,且是百亿资产的唯一继承人,她还能是那个为了节省资金而去住青年旅社的黄舒雅吗?
踢踏、踢踏、踢踏……
拖鞋踩击地面的声音忽然从外面传来,凌霄回头去看,顿时呆了。
他看见的是韩国姑娘金玉姬,穿着性感小衣的金玉姬。她身上那点少得可怜的布料难掩滚滚美景,前凸后翘,皮肤光滑细腻,成熟与青涩混合,别有一番撩人的魅力。
凌霄慌忙将敞开的睡衣掩上,不过还是迟了一步,有着八块腹肌的小腹和健壮的大腿还有眨眼的部分都被瞧见了。
金玉姬的双眼有些发直,神色也很是古怪。
凌霄尴尬地笑了笑,“金小姐也来找喝的吗?”他的眼睛其实也有些直。
金玉姬忽然抬起双臂,神色木然地走过来,与凌霄擦肩而过,然后打开冰箱,拿起一包酸奶,转身离开。
“金小姐?”凌霄好奇地道。
金玉姬没有吭声,继续走她的路。
“梦游?”凌霄的心里忽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他治过很多病,却还从来没有治过梦游症。
金玉姬的穿着性感小衣的背影匀速消失在视线之中,然后传来关门的声音。
凌霄咧嘴笑了,“假装梦游,够机智,不过演技不怎么好。”
凌霄往屋里走,路过金玉姬的房门的时候故意停留了一下,隐约听见金玉姬正在用手机给谁打电话,声音很小,听不清楚。不过他路过"bo bo"娜的门口的时候,正好也听见"bo bo"娜在与谁通电话。真相一下子浮出水面——装梦游的韩国女孩正在用手机告诉她的同学兼闺蜜刚才在厨房发生的事情。
“有大学读真好啊,能交很多同龄的朋友,还有很多有趣是事情,大家一起分享成长的乐趣与烦恼……”凌霄心中有些感叹,慢吞吞地回屋睡觉去了。
没有考上大学,这是他心中的一个无法修补的缺憾,哪怕他现在身家上亿,可钱并不能买到一切。
不过,缺憾是缺憾,但他从来不后悔。如果给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他肯定还是会选择现在走的这条路——谁愿意过穷日子呢?
没钱,就算是贝克汉姆都泡不到妞!
这一夜,凌霄做了一个很复杂的梦。
第二天一早,凌霄还没有起床黄舒雅就推开了他的房门闯了进来。
凌霄从梦中惊醒,惊讶地看着她,“你干什么啊?”
“你放心,我才看不上你呢。”黄舒雅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屑的笑意,“演戏演全套,我们昨晚是睡在一起的。”
“那也该我去你的房间啊,我们昨晚是在你的房间里作秀的。”凌霄说。
“来不及了,那三个家伙马上就要起床了。”黄舒雅说。
凌霄无语地看着她,不就是一些闲言碎语吗,她至于这么卖力地表演吗?
“今天上午有很重要的课,我就不陪你了,不过你有什么新的发现的话一定要告诉我,不然我跟你没完。”黄舒雅威胁道。
凌霄无可奈何地道:“好吧,如果有新的发现,我一定会告诉你的。对了,我让你发的邮件你发了吗?”
“小事一桩,我已经发了。你知道我发给谁了吗?”黄舒雅笑着说道:“我发给圣地波卡的一个警察了,他肯定会根据我暗示的线索找到约翰博格神父的尸体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大概今天就会有新闻出来。”
凌霄点了点头,“这就好,入土为安是对死者来说是最大的事情。”
两人没聊几句,门外就传来脚步声,跟着又传来金玉姬的声音,“舒雅,起床吃早餐了,快点,不然我们要迟到了。”
"bo bo"娜的声音也在门外响起,“她大概是腰酸腿软浑身没有力气吧?昨天她的表现让我眼前一亮啊,真是看不出来,她原来是深藏不露的女强人!”
“你们是下流的人。”阿依莎的声音,她的观点总是与众不同。
说曹操曹操就到了,而起是三个。
“再见,老公。”黄舒雅俏皮地给凌霄一个飞吻,然后开门出去了。
凌霄的头疼得很厉害。
门外传来四个女孩说话的声音。
“舒雅,你昨晚不是在你的房间吗?”"bo bo"娜的声音。
“是啊,你怎么会跑到凌先生的房间去了呢?”金玉姬的声音。
“我未婚夫有特殊的癖好,他带着玩具,带放他屋里了,所以他就把我抱到他的屋里去了。”黄舒雅的声音。
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我的天啊,你没事吧?”"bo bo"娜的声音。
“我没事,就是腿有点软,好啦,你们三个八婆,我们该去上学了,早餐在路上吃。”黄舒雅的声音。
“你未婚夫呢?”金玉姬的声音。
“别管他,他还在睡觉呢,他很累,让他多睡一会儿。”黄舒雅的声音,伴随着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真是……你们能不能换一个话题?我都为你们的灵魂感到羞耻,太堕落了!”阿依莎的声音。
“不说了不说了,我们走吧。”黄舒雅的声音。
四个女孩离开了。
屋里总算是清净了,凌霄却还双眼失神地躺在床上——这特么都是一群什么大学生啊,还哈佛呢!
美国人的文化真的与众不同。
半个小时后,凌霄也出了门。他照旧带着他的密码箱,还有一直不离身的金属小药盒。这一次,考虑到情况的特殊性,他还魄力带了一把很锋利的瑞士军刀在身上。在黄舒雅的家里,这些户外工具从来都是不缺的。
按照导航仪所标示的路线顺着公路往西行驶,出了剑桥城之后继续往西,大约二十公里后车子驶进了一个峡谷,然后继续往前开,大约十五分钟后凌霄便看到了一座古老的教堂,还有位于山坡上的一大片墓地。老远就能看见一座座墓碑矗立在山坡上,就像是一个信仰坚定的军团。每一座墓碑都有一个高出碑首少许的十字架,这是“圣仆之家”的一个特色。
位于墓地前面的古老的教堂与墓地共用一个名字,也是“圣仆之家”,不过这个教堂通常是没有普通的基督教徒过来祷告的。
在距离“圣仆之家”还有大约三五百米的距离的时候凌霄将车子停在了公路边的一条僻静的岔道上,然后打开了他的密码箱……
半个多小时后,一个面色微黄,脸蛋偏胖的亚裔中年从福特猛禽车里走了出来,然后抄小路向墓地走去。
学会陈小七的化妆术真的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技能,眼前这种情况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杀死约翰博格神父的凶手是个非常凶残且狡猾的人物,在他露面之前他有可能是任何一个人,甚至擦肩而过都无法认出他来。如果凌霄贸然接近他所潜伏的区域,而又被他识破动机,那将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不过换一张陌生的脸,这些顾虑就小得多了。
神秘凶手是陌生人,凌霄也是陌生人,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花了大约十分钟的时间,凌霄终于来到了教堂的大门前。
教堂的大门洞开着,一眼就可言看到正面墙体下的耶稣受难十字架,还有少得可怜的几排座椅。没有看见有人在里面,整个教堂显得特别冷清,时间的流动感也非常微弱,这里仿佛是被世界所遗忘的一个地方。
凌霄走了进去,空荡荡的教堂里回荡着他的脚步声。
没人出现,十字架上的耶稣神像俯视着凌霄,似乎在用眼神告诉凌霄一些很久远的故事。
凌霄走到十字架前跪下,双手画了十字,一边念叨道:“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这段祷告词他听唐美玉念了不少次,一直都记得。
他刚刚念完祷告词,一个穿着黑色神父袍的男子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一道侧门的门口,面无表情地看着凌霄。
这个神父三十来岁,金发碧眼,体格很魁伟,是个典型的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