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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小说 >  于归 >   第89章 有进步

卫希夷用了一种女莹前所未闻,却又完全能够接受的办法,拿下了她指定的城池。

用的还是在中山时对五国用过的老办法——诈开城门,混进城去。办法不管有多老,够用就行。当然,根据现在有的条件,对这个方法也做了一点改良。

先是,派人侦知此处小城不是屯兵之所,只是寻常驻守之处。若是一个不小心挑错了受害者,一头冲进去,发现里面是个兵站,全无百姓,岂不是自投罗网?

得知里面并无重兵把守,卫希夷便放心施为了。

卫希夷对长辛道:“你与我去,点点荆太子所与之物还剩多少。”

到了后队,见荆太子所赠之物还有一半儿没用。本次行军从一开始便是她安排的,女莹未曾带过这么多的队伍,一应行伍之事也是她纠正规范的。她有心教授女莹一应办法,做得比自己行军时还要周到仔细,以为规范。物资的使用十分有序,每日巡查,以防被雨水浸坏,拆封使用的时候却是依次解拆,而非每一车、每一箱都拆得乱七八糟。

卫希夷点着尚未拆封的几车,对长辛道:“就是它们了!拣封漆清楚的搬出来。”

荆太子所赠之物,皆是荆国旧土的库藏,上面的封漆,有各府库的漆印,还有部分是荆太子的漆印。东西也是荆国的东西,封印也是荆国的封印,连赠送的人,都荆太子本人。往来文书,也是画的荆国官员的花押。只不过这中间又发生了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而已。

接着,卫希夷又按照相貌,挑选了一队押运的兵卒。放弃了高大健壮的部分北方兵卒,而选择了一些看似瘦弱,面貌上有南方特征的士卒。命士卒们脱下号衣,改着杂乱无章的当地服色,也有着草鞋的,也有穿及膝短裤的,蓬头垢面,颇类农夫。再选几个有胆色,能言会道的头领,仿着荆太子派的使者的模样换的衣裳。

命他们伪称荆太子派来运送祛湿防潮的辛椒等物。

荆太子近来有些与兄弟们争相表现、拉拢之意,荆国上下不说人皆尽知,上层也是得到了风声。闻说太子“体恤”,是再不相疑的,胡乱检查了一下印信。这印信自然也是伪造的,荆太子向卫希夷赠予物资之时,卫希夷是全套都见过的。她自来聪颖,心灵手巧,亲自操刀,仿了个假的==!

城非大城,守城士卒也不多,统共不过五百来人。地处南方,从饮食上便开始祛湿防潮,这些都很常见,也不显特殊。近来又是阴雨天,这些物品便成为常用必备之物,按期便有相应军需送到。

贵重特殊之物,谋如金帛一类,自然是另有相赠之人,寻常士卒是看不到的,也不走明面上的账目送到军中,而是私下相赠——这些都是惯例了,也无人去查询这些。酒也是有的,肉也是有的,将头领灌醉,取了他的号令,依旧是趁夜开了城门。

此地是荆、蛮接壤之地,南君在时是用以防范荆人的,该是小心戒备之所。自蛮地内乱,荆伯取了此地,又以此为基地向南推进,此城对荆人而言,便是背靠故国,南面百里皆是荆伯新取之地的“腹地”。又有归附之蛮人相佐,端的是十分安全。自上而下,都很放心,夜间守备也松懈。原本的守卒正在睡觉的时候,被一窝端了。

卫希夷连夜拷问,将投靠荆伯之人审问出一个名单来,连夜将人抓了。这些活计,卫希夷手下做起来相当的熟练,轻车熟路便将城门城墙上,都换上了自己人守着。

尘埃落定之时,不过半夜,果如卫希夷保证的那样,让女莹在城中安卧。

三个领头的人里,只有卫希夷是行军打仗的行家。这个行家统共也没打多少回仗,却是天生的对行伍之事十分敏感,十分……阴险。阴险得一点儿也不像是她的为人。

平素做人,卫希夷是坦坦荡荡,光明磊落,遇到有人困难就帮一把,比如对姜先;遇到朋友落难,是千方百计也要扶持,比如对女莹。然而,一旦对付起敌人来,却又狡诈得厉害。

女莹与姜先二人,对她在中山国都做了些什么,针对五国耍了多少心眼儿,是不了解的。眼睁睁地看着城池就这么地手了,两人都有些回不过神儿来。女莹站在有些年头的、构造熟悉的房舍内,惊喜地道:“你果然做到了!”

说话时,女莹很有些留意姜先的反应。卫希夷用的办法,在女莹看来是相当实用、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的。但是,对于中土那些喜欢穷讲究的人而言,会不会被认为是“奸诈”?这也确实不太符合所谓圣王定制的那些穷讲究的规矩,旷野决战、围城而攻,才是圣王定下来的规定。

女莹对姜先持有戒心,以为他心里必一个心眼儿是不正经的,不以为姜先是良配,但若姜先因此而对卫希夷有差评,女莹又会不开心了。“你凭什么挑剔她?”的想法,女莹可以随时甩给任何一个人。

再进一步说,卫希夷是要北归的,女莹不想成为朋友的阻力,便要为她多操些心,很担心如果在北方有影响力的大国唐的国君因此而对卫希夷有了差评,会不会影响卫希夷以后在北方的事业和生活?

姜先浑然未觉,只是说:“有了立足之地,该想下一步如何做啦。这地方选得不错,不会至于被荆伯围攻。”仿佛对于卫希夷如何拿下的城池,一点感觉也没有。

女莹想问他到底有没有意见,又怕提醒了他,恨得直咬牙!愤愤地道:“天一亮,我便派人去寻我哥的旧部。”这个哥哥,说的便是王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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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亮,当本城百姓揉着眼睛起床烧饭的时候,就发现头顶的天,变了。

此地原非荆国地界,而是旧日南君政令通行之处。成年人都还记得昔年南君治下时的景象,生机勃勃。荆伯来后,本地土人的地位便降了一档。今日换上了女莹的大旗,惊疑之下,居然没有什么人表示出了不满。有胆子大的,已经开始呼朋唤友、携家带口,跑过来打算围观小公主了。

当然啦,反对的都被抓起来了嘛……反抗的都……杀掉了。

卫希夷命人控制住了俘虏,将他们关到了以前关押奴隶的地方。这种地方,每个城池都有,比关押犯人的地方还好用那么一点儿。奴隶是财产,跑了多亏?看得比犯人还严些。因为犯人……犯罪重的,砍头,犯罪轻的砍手剁脚削鼻子,削完也就完了。又或者罚去做苦力,或筑城、或在百工坊里打下手,罚做苦力的时间并不会长,干完活计便放走了。

唯有奴隶,是长久的行当,不能令他们跑了,关押甚严。

正是这些被看管得甚严的俘虏,现在成了令女莹棘手的问题。女莹初来,手中兵马虽在此城是压倒性的,但是女莹的目光放得很远,不可能为此一城停留,一旦离开,如果放任不管,这些人反戈一击,便成了后方不稳定的因素。将他们变作自己人?谁也不能保证他们的忠心。

“全杀掉?”女莹说出了自己的意见,“他们的故乡在荆国,想要为我所用,是不可能的了。”

这些人不是寻常庶人奴隶,谁占领了本地,便为谁劳作。他们中有一大半正在青壮年,在荆国或许还有家有业,哪有那么容易改变立场的呢?他们与蛮人语言文字都不相通,南君特意将文字语言与中土区分开来,不止是保持了蛮人的独立性,以免被同化,也为自己征服他人制造了障碍——一看你们就跟我们不是一伙的,干嘛服从于你?

姜先眯起眼睛:“不妥不妥,杀了他们,也是需要人来守城的,我们留下同样的人手,未必够用。即便只留五百人,公主倒是算上一算,我们手里,还有多少人?这只是一城而已。”

他与卫希夷都是治理过城池国家的人,与女莹不曾亲自执政不同,想得事情也更多一些。

女莹问道:“希夷,你说怎么办呢?”

卫希夷道:“分了吧。”

“嗯?”

姜先微笑点头:“就是这样。”

卫希夷对女莹道:“想想王以前是怎么做的?征服一地之后。”

女莹恍然,以手加额:“哎呀,我都听过的,只是不曾做过,是以一时没有想到。”

卫希夷鼓励道:“你都明白的,不过之前耽误了,不曾亲自试过一回,才生疏的。这些事情,与骑马射箭一样,熟练了便不觉得有什么了。如今天宽地广,正是你熟悉的时候。”

“嗯。”

占领一地,有了战利品之后,理所当然的是分赃!

人们为什么愿意追随一个君主?当然是因为他能够为大家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土地、财富、奴隶……昔年南君出征,或派亲信出征,每逢凯旋,便是王城的盛事。为的只是“庆祝胜利”么?当然不是,还有功劳,以及随着功臣而来可以分得的财富。

女莹召来本城土著,讯问出因忠于自己父亲而被排斥之人,择其能者授与官职。无论能与不能,凡忠于自己、家族在本地有威望之人,将俘虏们分与他们做奴隶。

卫希夷有心让她锻炼,便仿着风昊、伯任教导自己时的样子,放手让女莹自己去做。她想自己总有一日要再次北上,到时候女莹终要自己做这一切,必须让女莹有能力、有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才行。光凭两只耳朵听是不行的,还要亲自去做。

女莹忙碌起来,卫希夷却闲了下来。

外面水雨未停,交通不便,各城之间数日也难通一次音讯。卫希夷巡视了府库,检查了城垣,又往庶人聚居之处检阅排水渠是否通畅。阳城的防涝做得不错,然而南北毕竟有差异,她想趁此机会多多观察,从中吸取一点经验,如果有问题也能及早发觉,再思考对策,好告诉女莹。

女莹现在诸事都是从头做起,自有轻重急缓,女莹先办急务,其余长期才能见效的事情,自己便先为她准备着。等她做熟了那一样,再将这一样提示给她。如此一环扣着一环,等自己北归的时候,女莹也能将一切都上手了,自己也能走得安心。

每当这个时候,姜先便来了精神!

多好的机会!可以独处!遇到难题还可讨论,用上阵杀敌的英姿打动姑娘是不指望了,他还有智慧可以用嘛!当然要展现自己的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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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希夷从未见过这样的姜先!

姜先头戴斗笠,袖子以细带缚在身上,下摆掖到了腰带里,光脚踩着木屐,裤脚卷得高高的,也用细带勒着。身上披一件新蓑衣,似乎是很少穿蓑衣,还有些不习惯的样子,行动间总会将蓑衣的中缝撑起来。

斗笠之下,是一张精致白皙的脸,与编斗笠的竹篾,蓑衣的蓑草,两样一点也不精致的东西形成了极鲜明的反差。

卫希夷惊讶地道:“阿先?这样的雨,你出来做什么?”一看就不是干这个活计的人,哪怕只是巡视!瞧木屐上的脚丫子,白白净净的,一点也不像干活的人。卫希夷低下头,又看看自己的脚,也是白白净净的。好吧,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姜先怎么会过来了?

顺着她的目光,姜先也往她的脚上望去,与她的人一样,她的脚也是洁白修长的,骨肉匀亭,十分好看。那个,还记得这双脚上穿着一双红鞋子,在裙摆下面一荡一荡的样子。

不行了,不能再想了,姜先捂住鼻子。

卫希夷抽抽鼻子:“哎呀,这里一直雨水不停,是有些泛味儿。你要闻不惯,就不用来了,我就四处走走。阿莹在那里问人,你也去看看。对了,分你的奴隶,你也不要?”

不不不,我不是因为这个,我也不是闻不得味儿的!你听我说!

姜先大急,险些失了从容,脚下一滑。卫希夷眼疾手快,将他扶住了:“小心。”

姜先:……“哈哈,北方少雨,确是有些不习惯。”

卫希夷道:“嗯,我初到天邑时也不很习惯呢。”说着,将姜先扶正了,便收回了手里。

胳膊上的热度消失,姜先心中空落落的,没话找话地说:“南方的雨水比北方还要多些,北方已然难以承受,南方恐怕更糟糕。”

卫希夷道:“路上已经看到啦,我选开阔的地势行路,就是怕雨水太大,将山石树木冲出来。咱们这些人,还不够一山埋的呢。”

“或许……”

“嗯?”

“正因如此,蛮地还僵持着。否则能走能跑,行动方便,此时该有个分晓了。”

“嗯。”

“若是南君已有妻儿,你待如何?”

“这个不是说过了吗?”卫希夷奇怪姜先为何有些一问,“我看阿莹怎么选。”

“那……你会为她在此地停留多久?”

卫希夷踌躇了:“我也不知道啦。王,其实是个不错的王,二十多年有那么大一个国家,很不容易。我小的时候还不明白他的厉害,现在是懂了。”

姜先往她脸上看去,见她不像是愁苦忧惧的模样,才从容道:“他多少岁了?”

“嗯?与申王差不多年纪吧,不过当年我离开的时候,他看起来比申王精干些。”她明白了姜先要说的意思,南君再精明强干,如今也年近五旬,是行将就木的年纪了。这年月,活过五十岁的,都算是高寿了。

南君也老了!

如果智慧还在,南君就该明白,一个已经长成了的继承人才是适合他这个年纪的。如果南君昏聩了,女莹与他对上,胜算也很大。卫希夷衷心的希望,一切都只是他们在胡乱猜度,事情并没有糟糕到那个程度,南君也许还在等着女儿回来。他当年,是那么地喜欢阿莹啊!

姜先心中微微摇头,口上却讲:“这里的雨比北方还要大些,河道也多些,泛滥而未成灾,可是奇怪。”

“因为是条小河。若是大河遇上暴雨,也是一样的,王城就被猛江淹了。那一次,我才知道,那河为什么要叫猛江了。”涨起水来没了半个王城,可真是猛啊!

姜先凝目远望:“必有缘故的,只是不知他处可能效仿。咱们再仔细看看?”

“好。”

两人沿着城中开挖的非水沟,再一气走到城墙边的水边,乘小舟再入城边河中。河水湍急,姜先脚下微有不稳,被卫希夷一把抓住了。卫希夷在河流密布的地方长大,与被关宫城里不许出去的女莹不同,她常跑出去泛舟,很熟悉这样的生活。

然而,毕竟数年不曾驾舟,一时没有找回感觉,脚下也是一个踉跄。原本微晃便能站稳的,因为抓了一个姜先,便连自己也没能站住。两人团作一团,一齐倒在了船板上。

姜先简直不想起来!

少女的馨香萦绕在鼻端,真想忘记了今昔是何昔!一首念过的古老歌谣泛上了心头,讲述着王孙公子与美貌的采莲少女之间的……

打住!

姜先连滚带爬地爬了起来,斗笠歪了也不扶,急切切伸出一只手来:“下雨了,脚下不稳,你小心些。来!”

这个“来”字,他说得响亮极了!这辈有机会对她伸手说“来”,将她拉起来的机会可能就这一回了!姜先相当珍惜,相当地有男子气概。

卫希夷跌跤了也不老羞成怒,大大方方地将手伸给他:“哎呀,好久没乘船了,打这往后,乘船的时候会变多,我得把这本事给拣起来了。没摔坏你吧?”

“没没没,我壮着呢,摔不坏!”

“噗——”没办法不笑,鸡崽的小身板儿,斗笠歪挂在脖子上,样子滑稽地说自己壮。真是……“噗哈哈哈哈。”

不多会儿,卫希夷就找到了昔日的感觉,站得稳稳的,又给姜先扶正了斗笠。两人看那河道。

看了一阵儿,卫希夷问道:“阿先,你看出来了吗?”

姜先道:“仿佛不在河里?咦?那是什么?”

原来,这城中因为新占,又曾作为周转之所,将新冶的一些铜锭运往荆国,拓宽了河道。姜先道:“原来如此!”将自己的发现说了。

卫希夷道:“正是这样,拓宽了河道,水便不易积存了。”

姜先道:“只是一城之地,未能确认便可作为范例,还要仔细才好。”

“嗯。”

两人皆师从名师,风昊偃槐又是自同一位老师那里听到的学问,皆有相通之处,谈论起来,绝无滞碍。越说越投机,从土石的分类,何种易为水冲蚀,何种粘性大,一直到工程与南北方建筑之差别。

姜先说得两颊泛起红光,激动得紧,却冷不丁被岸上大声吆喝声打断:“二位,公主有请——”

女莹是去处置城中事务兼问讯的,此时有请,当是正事。两人催舟子将船划至岸边,匆忙赶到了城内。女莹正在等他们,面前立着两个穿着南君改良过的曲裾衣裳的中年蛮人男子。目光诡异地在姜先的打扮上转了一圈,女莹道:“有新消息啦。”

姜先从容将斗笠摘下扔到侍从怀里,解下蓑衣开始放袖子:“大消息?”

荆伯与南君,要决战,传令各城,调集兵马。连年阴雨,荆伯后院又要起火,忍不住了。南君这里,自一统而内乱,积蓄消耗,又逢大水,也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来恢复。

各自打完,划定一个暂时双方都能接受的边界,各人收拾各人家的事儿。收拾完了,有余力了,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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