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趴在程空头顶的小螳揪紧了头发,痛得程空一阵叫唤。
但随即心灵链接就传来一个信息。
有乱流!离开!程空不由得一惊,就见到那竞技场的上空竟然是一道龙卷风将其笼罩!
龙卷风巨大比,从极高处落下,将竞技场上空尽数笼罩,就算是没有靠近,程空也能够感受到那龙卷风里蕴含着的巨大危险。
很显然,这龙卷风并不是才出现的,也不知道存在了多久。
难怪,不管是谁也不可能从竞技场上空进去,光这龙卷风就能够将巨龙给搅成碎片了!
这并不仅仅只是龙卷风,其间不时闪过一道道巨大的闪电,让人心惊肉跳。
如果不是小螳提醒的话,这样的险地,一脚踏进去,想要死个全尸都不可能的。
程空怎么敢多停留,翅膀缓缓扇动,调整方向,朝着农庄方面飞去。
似乎预感到程空的逃离,那龙卷风里竟然射来一道闪电,直接从程空前方窜过,还好程空飞行技术不行,飞得很慢,否则就自己一头撞上闪电了。
唰!后面又一道闪电飞了过来,这一次距离程空近,程空都感觉身上毛发尽数竖立了起来。
在一阵胡飞乱冲之后,程空终于远离了龙卷风。
尼玛,太危险了,这龙卷风简直就是要人命。
等到程空从之前的惊吓回过神来,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会飞了。
嗯,应该说是飞得不错了,虽说还有点死板,但至少上下左右乱飞,不会掉下去了。
这也难怪,之前的龙卷风那么危险,程空急着逃命,根本就顾不得羽翼怎么扇动了。就跟溺水的人一样,胡乱折腾,总之怎么能逃出去,就怎么来。
就这么一逼,程空就自然而然的学会了飞行。当然,在大多数时候,程空还是以滑翔为主。毕竟四米长的羽翼不利用起来可惜了,滑翔可要比扇动翅膀飞要轻松多了。
任何飞行距离高手,都善于滑翔,例如大雁,金雕等等。
大雁就不用多说了,一行白鹭上青天。就是描写大雁长途跋涉的精妙诗句。大雁通常排成一个人字,而领头雁则是雁群里最为强壮者,将整群大雁糅合成为一把利刃,前面的大雁为后面的大雁减少一点空气阻力,就这样一直到最后的尾雁。
在这样的长途跋涉中,大雁每分钟大约扇动三次翅膀,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滑翔状态。否则的话,大雁也不可能有足够的体力跨越上万里的距离前往越冬栖息地。
而鸟类里对于滑翔最为擅长的就莫过于信天翁了,任何一只信天翁都可以凭借自己敏锐的感觉找到附近的上升气流,减少自己扇动翅膀的次数。
据不完全统计,信天翁每小时扇动翅膀的次数,可以少到一次,也就是说,如果风力合适的话。信天翁可以一直滑翔下去。
当然,相对于这些滑翔高手来说,巨螳螂肯定要差上一些,毕竟螳螂的体型就不适合于滑翔,但人家有一双足够强力的后腿。
对于程空而言,每分钟至少要扇动翅膀二十次以上才行,如果遇到强大的上升气流。当然可以展开翅膀借助风力。
不管怎么说,程空现在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飞行就足够了。
从竞技场返回农庄,步行的话,程空需要疾速奔跑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路程为两百多公里。
程空现在的肉身能够提供这样的高速,跑得与汽车一样,并不是梦想。
但程空飞回去,所花的时间花费了两个时辰,也就是说比步行还慢了一半的速度。
程空对此毫愧色,能够飞起来就算是不错了,要不你来个试试?
不过程空也知道需要多练习,原本打算熟悉飞行之后,就练练飞射的。
嗯,骑兵一边骑马奔跑,一边射箭,叫做骑射,而程空就想当然的将一边飞行一边射箭叫做飞射了。
不过在朝着地面射了几箭之后,程空发现一个问题。
自己对飞行技巧掌握还不够,这就跟才学会骑马就想要玩点骑射一个道理。
一箭射出去,且不说能否射中目标,光是拉弓搭箭,松弦这几个动作,最开始就差点让程空直接掉下去。
说白了,就是程空现在还没有将飞行当成一种本能!
在射箭的时候还要考虑到羽翼是不是在扇动等等问题,这一分神,不出问题才怪了。
在几次惊险的高空失速坠落的经历后,程空就意识到这一点,索性将飞射这事放下,专心练习起飞行来。
不能不说这飞行是一件让人比愉悦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天生法飞行的陆地生物来说,是如此。
人类从远古时代就渴望着征服蓝天,用蜡将翅膀粘在身上朝着太阳飞去的勇者,偷吃长生不老药的嫦娥,这些神话故事一不暗示着人类对天空的向往。
到了工业化的现代,人类已经可以上天揽月,下海捕鳖。
就算是普通人也能够坐上客机,从天空俯视碧蓝的大海,美丽的大地。
但这仅仅只是享受交通工具的便利,就算那些客机机长也不敢将客机想怎么就怎么开。
至于飞行俱乐部,战斗机等等倒是可以随意飞行,但这不是普通人所能够享受到的。
并且程空打赌,就算是战斗机飞行员,也不可能拥有自己这种飞行感。
铁家伙毕竟与肉身隔了一层,像这样随意伸展肢体,想掉下去就掉下去,想飞起来就飞起来,他们是享受不到的。
飞行的乐趣让人沉醉,程空飞了足足整个上午加上中午,还有半个下午,即便是以程空的强悍肉身,现在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不能再飞了,翅膀都感觉有些发麻了。
程空随后朝着农庄方向滑翔过去。
专心练了五个多小时后,程空的飞行技术大为长进。至少速度比之前了很多,也知道了一些如何借助风力滑翔的小窍门。
在数分钟,只有脸盆大小的农庄出现在程空视线范围内。
当程空小心翼翼降低高度,包围着农庄盘旋下降时,马老三早早就瞅见了程空盘旋的身影,简直就是羡慕嫉妒恨。
不管马老三是如何的羡慕,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在多出四条手臂之后,马老三就算是想要长翅膀恐怕也是长不了。
马老三在下面羡慕的瞅着程空,但程空这时却已是满头大汗。
在将高度下降到一定程度之后,程空发现自己不会降落!
加速可以,但在这样的高度减速,对于程空来说完全就是一个高难度科目。一个不小心,翅膀折断都有可能,毕竟相对于程空那身肉身来说,长出来的翅膀就显得比较柔弱了。
在高度下降到十米之后,程空一咬牙,翅膀一收,身体就好似一枚炮直接砸在了农庄外的一片农田里。
顿时一片尚未收割的庄稼就被压倒一片。程空直接就陷入到泥土之中。
还好是种着庄稼的泥土,柔软,程空直接在上面印出一个人印来。
如果是岩石的话,程空就彻底毁容了。
从泥土里挣扎出来,刚走出庄稼地,马老三就迎了过来,乍一看见全身沾满泥土的程空,还以为是什么怪物跑了过来。随即全身戒备,三副弓箭随即抓在了手里。
直到程空弯着腰呕吐口中的泥土时,马老三方才明白是程空,忍住心头的狂笑上前帮助程空清理泥土。
程空这幅形象着实太狼狈了一点,身体正面完全就是个泥人,就剩下一对眼睛睁开,犹如在泥偶上点了两个黑点。
马老三还是第一次看到程空这样狼狈。心头的笑意着实有些忍不住,在进到农庄门口,就忍不住笑了出来,气得程空挥拳追打。直到大半的泥浆都涂抹在马老三身上方才算是结束。
被程空祸害的马老三不得不跟着程空去了河边洗澡,农庄里从河里引了水过来,不过是农庄里的人用来做饭的生活用水,很少。
再说了,这些农夫除了追随程空时间最长的大胡子和长腿,其余的人都是不爱洗澡的,犹如欧洲中世纪一般,因而农庄里也没有澡堂之类用来洗澡的建筑物。
洗过澡,程空也没了力气与马老三打闹,回到农庄吃过晚饭,便匆匆上床睡觉。
太累了,第一次飞行这么长时间,在降落之前,是因为极度的兴奋和喜悦刺激了身体潜能,使得程空都不感觉怎么疲劳,可一落地,洗过澡,回到农庄,往床上一趟,程空才知道什么叫做酸。
后背两块琵琶下面一点的位置就好似塞了两瓶老酸醋进去,酸得要命。
程空知道,两个位置正是羽翼生长出来的地方,四米长的羽翼,劳累了一天,然后缩在两个点上酸。
程空感觉,以后自己吃面不用放醋了,从后背刮一点汗水下来,保管酸得掉牙。
不管是自嘲自讽,还是幻觉潜意识,程空在胡思乱想的过程竟然变得有些兴奋,一时间竟然睡不着觉了。
就在这时,程空的身体渐渐在空气中消散,待到程空睁开眼睛,自己已经回到了广场之中。
嗯,七天时间到了,程空举步走向了离开大门。
次日,待到程空醒来恍然如梦,床是柔软的席梦思,不是破木板上面垫着稻草,被子是华彩艳丽的蜀绣锦被,不是臭烘烘的亚麻被,睁开眼睛第一入眼的是一串透明吊灯,不是都裂开缝隙的茅草屋顶。
座机,手机,大电视,铝合金户,外面隐隐传来汽车的喇叭声。
如此等等,让程空感觉到了另一个有些陌生的世界。
好吧,程空在冲入洗手间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之后,方才从英雄世界的厮杀中回过神来。
我是程空,我来自地球,在英雄世界里是一个冒险者。
在对自己默默说了几句之后,程空方才感觉对四周感到熟悉起来。
或许是自己在英雄世界里过的生活太刺激了,加上昨天飞行之后的兴奋和疲劳,使得自己回到地球之后,都没有回过神来。还以为沉浸在英雄世界里。
这可不太好,程空暗暗警告了自己一句,在两个世界之中来回转换,自己可要把持住自己,要时刻牢记,这里是地球,不是奉行丛林法则的英雄世界!
程空洗漱一番。剃掉茂密的胡子后,照了照镜子,不由得自夸了一句:“真是个有型的小伙子,不错不错。”
虽说是自夸,不过现在的程空在经历了英雄世界诸多事件之后,与之前那个肥胖的程空截然不同。
不管是从气质还是体型上来说。现在的程空已经可以被称为一名型男了。
那张因为在英雄世界里厮杀而变得硬朗的脸庞,足以让大多数女人为之动心。
程空也就是调侃一下自己,他现在可没有太多招蜂引蝶的心思,何况在经历了卢小菲与慕容雪两位绝世佳丽之后,绝大多数的女人已经很难入他的法眼了。
将衣服穿戴好,标准的白衬衣配花领带,让程空现在的气质倒是变得有些玩世不恭。
当然。程空也不是什么极具时尚眼光的品味男人。
这完全是程空本身素质过于优良造成的结果。
好吧,说实话,那件白衬衣是程空原来在批发市场批发的三十件白衬衣里的一件,既不是世界名牌也不是国内名牌。
老板给程空的批发价是二十元一件,据说这批货是老板从大名鼎鼎的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批发来的,厂家据说是某小型山寨企业,老板进货的成本价是十三元一件。
领带则是程空老爸用剩下的,嗯。洗过一次,还算干净,至于在什么地方买的,就别过多追问了。
人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程空是衣服靠人来衬托。
总之,程空在酒店餐厅吃饭的时候。没有一个服务员会去怀疑这位型男身上全套衣物就五十元不到的价值。
当然,这或许是时代的局限,再过上十来年,别说这些每天接触千人的服务员。就算是一些初中生也对各种名牌如数家珍。
用过早餐,程空准备外出散步消消食,他可不打算这么回去,难得出来休闲一下,就当是放松在英雄世界里所受到的压力好了。
天色有些晚了,这里的时间与英雄世界里的时间有些差距,如果还在英雄世界里的话,现在应该是早上**点的模样。
而在双都,已经是天色渐暗了。
走出酒店,沿着大街朝前走了三十米不到,程空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嗯?程空掏出手机一看,是程芊的手机号。
程空顿时感觉有些不安,但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过于敏感了。
“喂,是小芊吗?”
程空接起电话问了一句,语气依然平和,他可不想闹出笑话来,如果程芊没事是最好的。
“是程大哥吗?”
对面传来的女声并不是程芊的声音,虽说手机都会有一点变音,但以程空远超常人的敏锐器官是绝对不会听错的,何况女声带着一丝焦急,程空也有点熟悉,好像是程芊的室友,一个叫做贡米的女孩子,有些可爱。
程空心头一沉,程芊的手机是另一个女生使用,这本身就不正常了。
“嗯,我是程芊的哥哥程空,程芊呢?怎么不是她打的电话?”程空这么一回话,对面的女声就带上了哭腔:“程大哥,小芊被人抓走了!”
轰!这句话犹如一道闪电炸在了程空的脑海里!
“什么?!!你别哭,把事情给我说一遍,记住,你提供的信息越完整,我救出小芊的机会就越大!”
程空在浑身一抖之后迅速控制住了情绪,极为耐心通过电话安抚着对面的女孩。
事情已经发生了,程空这时候就算是再恼怒,也是济于事,找到线索,救出人来,才是正道!
至于那些坏人,好吧,程空会怎么处理他们,就得看程空的心情了。
随后那叫贡米的女孩子哭泣着将情况说了一遍。
原来。今天程芊寝室聚餐,在校内的小餐厅里聚餐之后,原本就准备打道回府了,可寝室里的小咪感觉就这么回去太可惜了,要求去校外的金辉煌歌舞厅玩耍一下,见识一下大都市的繁华。
听到这里,程空脑海里就勾络出一个穿戴有些艳丽的女生。
好吧。程空最初在程芊寝室里见到这个女生的时候,心头还有点骚动,奈是程芊的同学,不太好意思下手。
可现在,程空惟有轻叹一声,对小咪这个女生生出了几分恼怒。爱慕虚荣的女孩,在大都市里多半就是祸根啊。
程空这感觉或许有些偏激了,可建议去歌舞厅玩耍,就让程空不能容忍了。
君不知,多少炮友都是在歌舞厅里成其好事的,而那种地方原本就是最容易出事的!一群才上学的女大学生去那种藏污纳垢的地方,岂不是送羊入狼口?
贡米接下来所述正是如此。程芊几个女孩子原本不愿去的,可小咪死缠烂打,奈之下,一群八个花枝招展的女孩子离开了校门前往了有着少女魔窟之称的金辉煌歌舞厅。
要说这个时候的歌舞厅的确混乱不堪,一群女孩刚进歌舞厅不久就被人盯上了。
跳了一会舞之后,就有人请到包厢里喝酒,那个小咪还挺得意,认为自己有魅力。喜沾沾的跟了过去,程芊几个担心小咪出事,就跟了过去。
对方有十来个人,一看就不算什么好东西,其中几人手臂上还纹着纹身。
一进门就开始灌酒,小咪一杯就倒了,随后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搓揉。其余几个女孩一见就知道进了狼窝,不过进来了,想要出去就难了。
如果不是小咪机警谎称自己来了例假,出去换卫生巾。恐怕程空连电话都接不到一个。
那样的话等到自己得知事情的时候,就太晚了。
金辉煌歌舞厅?妥妥的出事集中区啊,光听着名字就知道了。
程空心急如焚,手机一挂,随手就将一个的士拦了下来。
旁边一等车的小青年拉开车门就往里钻,换成没接到电话之前,程空或许就让了,或许别人有急事呢?
可现在,天大地大,自己妹妹的安危最大!
“给老子下来!”程空左手一伸就将对方衣服拧住,一拉,一甩,人就飞出三四米远了。
这还是程空控制了力量,如果不控制力量的话,这小子一准飞出几十米远都有可能。
啪,程空上车将车门关上,随即便将一张一百卷递到了司机面前,疾声道:“金辉煌歌舞厅,越越好,两分钟赶到,再加两百!”
程空这个时候已经是急得全身冒火,只要司机能够尽赶到,别说三百块了,一千块他都出!
那司机原本还想说些什么,可一见一百卷,什么都不说了,接过钞票就是一脚油门轰了出去。
开玩笑,在这个年头,三百块,足够自己跑一整天了,怎么不干?
的士一溜烟就冲了出去,转眼之间就消失在街道尽头,那个被甩出的小青年,骂骂咧咧的从地上爬起来,但心中也不由的骇然,自己好歹也有百三四十斤,被对手一只手就甩出三四米,这力气可真够大的。
还好对方急着离开,没有停留,要是自己嘴上多两句话,恐怕就挨一顿暴揍了。
程空住的酒店距离双都大学原本就不远,而金辉煌歌舞厅就在双都大学外面不远处。
在的士司机精湛的驾驶技术下,最多一分钟,的士车就停在了金辉煌歌舞厅外面。
此时的金辉煌歌舞厅里传出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好吧,实际上程空认为这是重金属噪音。
金辉煌歌舞厅的外表装饰就是一水的七彩霓虹灯,墙壁上贴着一溜的美女波霸加大腿画报。
看得程空眉头直皱,嗯?那好像就是贡米?
此时在歌舞厅的大门口,两个混混模样的青年正与贡米拉拉扯扯。
车停稳了,程空丢下两百块,车门一开,就好似一头猛虎扑了出去。
没有用任何的武学技巧,仅仅一拳打出,两个混混就好似被攻城锥撞击了一下,骤然朝着后面歌舞厅那半掩着的玻璃大门飞了过去。
轰!哐当哗啦!两扇造价不菲的玻璃大门就在两个倒霉混混的撞击下碎裂开来。随后稀里哗啦的掉落一地玻璃碎片。
“程大哥!”虽说没有看清程空是怎么一拳将两个混混打出去的,可见到程空到来,心头惶恐的贡米哭着就投到了程空怀里。
也好,程空将贡米拦腰来了个公主抱,大步朝着歌舞厅里冲去,口中还斩钉切铁的吩咐道:“你来指路!我们去救人!”
两个混混将玻璃大门撞得粉碎,这动静可不小。不过等到程空冲入歌舞厅之后才发现,这动静在歌舞厅里连一点波纹都没有荡出。
歌舞厅里人头汹涌,一个个伴随着强劲的音乐扭动着身躯,天花板上的激光灯不时将五颜六色的光束打在舞池里。
在这样热烈的气氛里,大门口的玻璃门碎了算个球。
没有人阻拦就最好了,程空此时可不愿意耽误时间去解决那些小喽啰。
或许那两个混混就是这家歌舞厅看场子的?程空随着贡米的指点迅速穿过舞池。朝着包厢方向冲去。
不过舞池里的人太拥挤了,程空这一冲,就将不少人撞飞出去,舞池里顿时一阵大乱。
“就是这里!”贡米坚定的指着一个包厢对程空说道。
“这里?好!”程空根本就不玩敲门之类的把戏,右脚朝着包厢门一踹,用力恰到好处,只听门与门框之间发出一阵金属扭曲的刺耳摩擦声。
实心木门轰然一声就朝着包厢内倒了下去。
包厢内的女人尖叫声与男人的淫笑声便从包厢内倾泻了出来。
而木门的倒下也使得包厢内为之一静。
包厢内的情形被程空一眼收尽。
八个男人。七个女孩,女孩们正躲在一张沙发上,五个混混模样的家伙正嬉皮笑脸的围着沙发逼着灌酒。
而居于包厢中心的那张大沙发上,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大约三十来岁,左眉处有一条刀疤,完全破坏了整个脸相,不过这男人长得也寒颤。鼻子低矮,就好似被人打塌了一般,满脸发疙瘩遗留下来的凹坑,脸庞长着三颗大黑痣,穿着一身名牌西装,很不协调的样子,沐猴而冠的模样。
此时这个西装搂着已经酒醉的小咪。上下其手,而在这个西装男人身后则是站着两个黑西装男人。
毫疑问,这两个黑西装就是西装男人的保镖了。
带着杀气,这两个黑西装身上带着程空所熟悉的气息。
这两个黑西装杀过人。程空只是瞟了一眼,就没有再去关注。
两名黑西装看到门倒下之后,随即就全身陷入到警惕之中。
谁知道进来的是一个抱着女人的男子,瞟了自己一眼之后,黑西装感觉一股寒气涌上心头,全身几乎都要僵硬了。
相对于黑西装这种在道上打杀干掉几个人的家伙来说,从英雄世界里杀戮出来的程空那简直就是血海魔头!
程空判断包厢内没有任何危险,将贡米放下,便是一个飞腿朝着沙发飞去。
啪啪,两个转身过来查看动静的混混就被程空一腿踢飞出去,嘭一声贴在墙上就滑了下去,在昏迷之中,大口的鲜血从口中喷出。
相对于两个倒霉的混混来说,剩下的几个混混似乎倒霉一点,当他们见到有人破门而入之后,呆愣了片刻,手就摸向了腰间。
对于这些混混来说,随身携带匕首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到自己的仇人?
眼见几个手脚的混混已经摸出了匕首,程空不由得冷哼一声,双手扇动,只听得一阵响亮的耳光声传来。
那几个混混随即脸颊上浮现出一个个通红掌印,晕倒在地上,没有一个混混的脸颊不是瞬间浮肿起来,犹如在脸上贴了两片涂抹了番茄酱的圆面包。
这些混混的战斗力或许在普通人面前,够猛,够勇,但在程空面前只能算是战五渣!
就连英雄世界里的农夫,都能够赤手空拳干掉两三个混混,如果都拿上武器的话。恐怕五六个混混都是渣。
如果不是想要低调一点,不至于过份的惊人骇俗,程空用一根手指都能够将这群混混尽数干翻在地。
程空在英雄世界里的进化,并不仅仅只是肉身力量超过了人类极限,就连皮肤与骨骸都是超越常人。
或者让混混用匕首捅,程空也不会受半点伤,虽说现在没有测试过。但在进化为枪兵的时候,程空用菜刀砍在胸口上,也不过留下一道白印罢了。
虽然那一刀用力不大,但在进化成为筋肉翼弓手的现在,这防御力总不可能不进反退吧?
再说了,光是左手臂上依附的龟盾就足以抵挡这种攻击了。
程空之所以将对方直接抽晕过去。而是为了防止在混乱之中伤到程芊。
让程芊受到惊吓,已经让程空很心痛了,如果再受伤的话,程空也不会原谅自己了。
转眼之间,一群混混被尽数干翻,这并不是他们的最后结局。
在确定了程芊安全之后,程空示意让这群惊恐不安的女孩去墙角躲着。随后转身看向了依然稳坐泰山的西装男子。
见到程空转眼之间便将那五个混混干翻在地,又随即转过身来,两名黑西装也感到心里压力不小,不由得暗暗退了一步。
西装男嘿嘿一笑,似乎对于程空的身手丝毫没有半点惊异,反倒是将小咪搂得紧了。
“放开那个女孩!”好吧,程空感觉自己说得好似一个白痴,下面是不是应该接一句让我来?
不管怎么说。程空也要将这个小咪带回去,因为她是程芊的室友,另外还有一笔账需要与她算算。
说实话,整件事的罪魁祸首就是这个小咪,如果不是她让一群女生来这里,这件事就不会发生,至少还没有哪个混混敢跑到大学里去调戏女生的。
一想到。自己如果来得晚上一会,就会发生让人不忍的事情,程空就是心头一阵怒火烧动。
“放开她?no,你可是闯入了我的包厢。打了我的手下,这笔账,我还没有跟你算,将他双腿打折了丢出去。”
麻脸西装男嘿嘿一笑,手伸到了小咪的怀里,要说这小咪在寝室里算是波涛汹涌,难怪这麻脸西装男抱住就不愿意松手。
不过看这家伙的举动,倒不像是什么黑社会老大,就一个猥琐男罢了,言语之间极力模仿着大人物,可举动却是可笑至极。
老大下令,两个黑西装也不再犹豫,帮里的规矩是很严厉的,黑西装可不想被三刀六眼的帮规惩罚。
再说了,别看这小子出手迅猛,自己哥俩也不是吃素的,二对一未必就会比他差!
想到这里,两个黑西装向前踏出一步,身形闪动,从左右两边,朝着程空夹攻而来,左拳打向胸部,而右手则是在袖子里握住了一把匕首,只要程空出手,那么匕首就会悄然插入程空的腹部。
这一招虽说不像那些特种兵专门锁喉扭颈,匕首插入肋下直奔心脏那样刁钻,但也是两个黑西装在帮里能够立足的本钱。
如果不是下手够狠,两个黑西装也不可能被堂主调来给这位鲜出炉的舵主当保镖了。
面对两名黑道好手的夹击,程空不慌不忙,左手一抬,就将一名黑西装一耳光扇飞了出去,再扇飞了一个黑西装后,程空的身体就侧了过去,将侧面露给了另一个黑西装。
右边的黑西装不由得大喜,上前一步,袖中的匕首露出,就恶狠狠的刺到了程空的腰间,然后用力一扭!
在一旁的女孩们见到这一幕,不由得尖叫了起来。
就算是格斗半点不通的人也知道,这样刺入腰间再用力一扭,就算是有八个肾也要被这一刀就搅得稀烂了。
唯独这个黑西装脸上带着不敢相信的神色,被程空反手一耳光给扇飞出去,与他的同伴撞在一起,做了一对满口牙齿掉落大半的好基友。
程空着实有些大意了,在他看来,这些人就跟蚊子差不多,指头就解决了。
可没有想到还是给捅了一刀。
这让程空有些恼怒,转身就看向了那个西装男。
见到两个手下被耳光直接扇飞,西装猥琐男显得有些吃惊。但很就恢复了平静,似乎程空在他面前只是一只略微大一点的蚂蚁罢了。
说实话,程空还真没看出西装男为何有这种勇气的。
论身材,干瘦,也没二两肉,连两个打手都不如。
程空隐隐感觉对方有些古怪,也不敢让程芊她们冒险。挥手让程芊等人先行离开。
程芊倒是担心程空的安危不愿意离开,倒是她寝室的几个室友早已被吓得浑身发抖,加上贡米又拉又拖,几个女孩总算是离开了包厢。
将几个女孩赶出包厢,程空就没有了那么好的耐心,转身就是一拳朝着沙发上的西装猥琐男打了过去。
程空的拳头轻易打出了音爆。使得那自以为稳操胜券的西装猥琐男脸色一惊,也顾不得在小咪身上揩油了,将小咪朝着程空一丢,自己则是朝着沙发后面翻去,身手之矫健倒不像是他这个体型能够办到的。
见到小咪被丢过来,程空再恼怒,也不可能一拳将这么个活生生的女孩给打成肉酱。不得不拳风一转,斜着打在了地上。
轰然一声,这二楼包厢的地板顿时被打出一个洞来,下面还在跳舞的嗨哥嗨妹们顿时发出刺耳的尖叫声。
程空左手将小咪抓住,朝着后面一丢,吩咐一声:“你们带着她回去!马上!”
话音落下,程空就见到那个猥琐西装男竟然已经逃到了户边,朝着自己一笑。就一头撞破了玻璃,跳了下去。
程空立马紧追到户前一看,那个猥琐西装男已经落地顺着小巷就狂奔而走。
程空不可能追着对方而去,还是自家妹妹的安全重要,不过程空从腰间掏出一物,朝着那狂奔而走的猥琐西装男就一甩,呼一声。猥琐西装男被那物击中,发出哎哟一声,但却没有丝毫的停顿,继续狂奔。没一会就消失在转角处。
程空冷哼一声,没有继续追下去,转身出了包厢,却见到程芊几个正蹲在卫生间门口,用水想要将酒醉的小咪给浇醒。
好吧,自己考虑有些仓促了,几个女孩子都不是运动健将,想要将一个醉酒的人带走,着实有些难度。
“让我来!”程空一把就将醉得昏死过去的小咪抓起,放在肩头上,随后朝着楼下走去,几个女孩紧紧跟在程空身后,丝毫不肯落后。
今晚的经历可算是将她们给吓坏了,她们完全不敢想象如果程大哥没有过来,自己会怎么样。
此时包厢内几只金甲虫分别选择了一个混混,然后咬开皮肉钻了进去,这些混混在昏迷中似乎有些痛苦,但却没有被痛醒,金甲虫的唾液原本就有麻痹神经的作用,就如同水蛭一样,即便是被咬伤,被咬的人都可能没有过多的痛觉。
几个女孩都没有注意到包厢内发出的声音,唯独程空听到了。
程空脸上挂着一丝微笑,穿过变得很是混乱的舞池,上面那个窟窿可是他的杰作呢。
这一切都是他考虑到的结果。
不管怎么说,就算是自己力量再强,想要在地球上平安的生活下去,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
至少不能太显眼,将地板打出一个窟窿,女孩们都没有看见,也不清楚,如果将那几个混混直接干掉,或者让金甲虫吃掉的话,警方破案的第一嫌疑人恐怕就会是自己了。
因而程空也仅仅只是让金甲虫钻入混混体内,也有探知这些人底细的想法,就算是那个逃走的西装男身上也挂上了一只金甲虫。
不过这西装男,程空并没有命令金甲虫钻入其体内,程空总觉得他有些怪异,但一时间又说不出什么道理来。
如果让金甲虫钻入其体内的话,可能会被其发现,倒是失去了追踪的作用。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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